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所得税税率33%,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进行核算,甲材料的计划单位成本为12元/千克。2001年6月初“原材料-甲材料账户的余额为45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的贷方余额为3000元,6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从C公司购进甲材料3000千克,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材料价款为42000元,增值税税率17%;购进过程中发生运费7000元(增值税扣除串为发生额的7%)、装卸费等杂费1500元;材料验收入库,材料价款及相关费用均以支票付讫。2.收回委托加工的甲材料4000千克并验收入库,委托加工Q材料系5月份发出,实际成本为52000元。本月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6500元、增值税1105元、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1800元。收回的甲材料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3.接受T公司捐赠的甲材料2000千克,同类材料的市场价格为20000元。4.收到P公司抵偿债务的甲材料3000千克验收入库,“应收账款-F公司”账户的余额为50000元(含税),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5000元的坏账准备。P公司开出专用发票注明甲材料的计税价格为45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5.6月24日,发出甲材料4300千克,其中:生产产品耗用2000千克,车间一般耗用领用800千克,正在建造中的某工程领用甲材料1500千克。其中,工程用材料在购进环节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570元。要求:
1.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计算6月份的材料成本差异率并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99成本差异。(列出计算过程,并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
3.计算期末结存甲材料的实际成本。
参考答案:
1.各项业务的会计分录:
(1)增值税进项税额=42000×17%+7000×7%=7630(元)
借:材料采购5001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630
贷:银行存款57640
借:原材料——甲材料36000
材料成本差异14010
贷:材料采购50010
(2)借:委托加工物资6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05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1800
贷:银行存款9405
借:原材料48000
材料成本差异10500
贷:委托加工物资58500
(3)借:原材料24000
贷:递延税款6600
资本公积13400
材料成本差异4000
资本公积=20000×(1-33%)=13400(元)
材料成本差异=24000-20000=4000(元)
(4)借:原材料36000坏账准备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650
材料成本差异1350
贷:应收账款50000
甲材料的计划成本=3000×12=36000(元)
甲材料的实际成本=50000-5000-45000×17%=37350(元)
甲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37350-36000=1350(元)
(5)借:生产成本24000
制造费用9600
在建工程21570
贷:原材料516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570
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4300×12)=51600(元)
在建工程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1500×12+3570=21570(元)
2.(1)材料成本差异率=(-3000+14010+10500-4000+1350)÷(45000+36000+48000+24000+36000)×100%=18860÷189000=9.98%
(2)借:生产成本2395.2
制造费用958.08
在建工程1796.4
贷:材料成本差异5149.68
3.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189000-51600+(18860-5149.68)=151110.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