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张某为投资房地产与建设银行签订借款抵押担保合同,以一幢价值为5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借款40万元,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张某从梁某处借款20万元,仍以该房屋抵押担保,但未办理登记。张某又以价值25万元的自有汽车作抵押,向林某借款30万元,写了借条和抵押担保书;后张某从蔺某处借款20万元,仍以汽车作抵押,签订了借款抵押协议书。另外,张某还向王某借款30万元,约定以张某购买的商品房为抵押。张某利用借得的款项购买了价值170万元的商品房一套并办理了财产保险,并为王某设立了抵押权。但是由于国家调控原因,张某的房屋价格不升反降,在各项借款到期后,张某均无力还款。某日,张某因醉酒引起火灾,商品房毁损严重。请结合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张某与林某、蔺某之间的借款抵押合同效力,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与林某的抵押合同有效,与蔺某的抵押合同无效

B.张某与林某的抵押合同有效,与蔺某的抵押合同也有效

C.张某与林某的抵押合同无效,与蔺某的抵押合同有效

D.张某与林某的抵押合同无效,与蔺某的抵押合同也无效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抵押合同
《担保法》第35条的规定,在同一抵押物上可以有多个抵押权存在,而且,根据《担保法》43条规定,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故未办理登记的抵押物仍可以向第二人抵押。另外,《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问答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