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一)

任某因经营失败,欠下巨额债务,潦倒之间想到一个挣钱的办法。任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巨额人身伤害保险。随后,任某说服债务人熊某帮助其进行保险诈骗。熊某在任某的授意下,砍断任某的双腿后逃离。任某随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就在任某提出理赔申请的同时,熊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事情暴露。请回答以下各题。

关于熊某的刑事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熊某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B.熊某不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C.熊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其故意造成任某重伤

D.熊某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是被害人任某同意的行为

答案

参考答案:A,C

解析: 《刑法》第198条第3款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本款规定并不意味着只有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可以成为保险诈骗罪的共犯,其他人不能成立保险诈骗罪的共犯。实际上,本款只是一项注意规定,目的是提醒司法者不要将上述行为认定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犯罪,而应以保险诈骗罪共犯论处。根据刑法总则关于共犯的规定,熊某显然成立保险诈骗罪的共犯。被害人的同意虽然属于超法规的排除犯罪性事由,但是通说认为即便存在被害人的同意,也不排除故意致人重伤行为的犯罪性。因此,熊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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