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本案例中,甲与乙、乙与丙、乙与丁分别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2.甲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妥当,为什么 3.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应如何划分 4.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合同有效性的判定: (1)甲与乙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有效。 理由;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单位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2)乙与丙签订的分包合同有效。 理由: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3)乙与丁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 理由: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因此,乙将由自己总承包部分的施工工作全部分包给丁,违反了合同法及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导致乙与丁之间的施工分包合同无效。 2.甲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妥。 理由:甲与丙不存在合同关系,因为乙作为该工程的总承包单位与丙建筑设计院之间是总包和分包的关系,根据《合同法》及《建筑法》的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划分为: 丙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给甲带来了重大损失,乙和丙应对工程建设质量问题向甲承担连带责任。 乙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50%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1%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50%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阅读理解与欣赏

(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论语》可以作为一本文学书看,里面有故事,有对话,有文章,用种种形式表达思想。在以简、帛作书的时代里,书面语言不能不简短;这书又是传闻记录,往往残缺不全;又是传授门人弟子的内部读物,许多口头讲授的话都省略了;因此,书中意义常不明白。自从汉代以来,孔门弟子所传手册《鲁论》《齐论》等编订成一书,最后又经政府颁布,成为识了字就要读的经书之一。一直到本世纪初废除八股科举,不用这书作考试题目来源以后的三四十年,《论语》仍旧是读书人最熟悉的。这样一部圣人之书是高高在上的经典,和不识字的多数老百姓的民俗心态应该是离得远了吧?事实并不是这样。不但书中有两千多年前的民俗,而且它成为家喻户晓的书,一直进入笑话、谜语,“雅俗共赏”了。教孩子读《论语》是从前私塾的普遍任务。因为书中充满了“子曰”,教书先生便被戏称为开“子曰铺”的。书中坚持的“三年之丧”守孝,成为历时两千多年的丧葬礼俗。书中有些话如“不亦乐乎”“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欲罢不能”“割鸡焉用牛刀”等等,被引用于庄重的或不庄重的上下文里,所以许多不识字的也知道孔圣人的话而且心态相通。

《论语》中称呼人,除用官名和谥号以外,单称“子”的都被认为是指孔子。称“子”加姓的除孔子外,有曾子,即曾参,有子,也称有若,两处提冉子,别处仍称冉有。此外,门人都称其“字”(号),如子路、子贡、子夏、子张及颜渊等。对有些人直呼其名而不加称呼,那是不受重视甚至受轻视的。这些不同称呼区别亲疏、尊卑、贵贱,正符合中国从上到下历来的习惯:不同称号表示不同关系,对方的不同地位,错不得。

孔子、有子、曾子依据人的社会地位,把妇女和小人排除在外,构成一个关系网,排成一个符号系统。对每一个符号的要求算是那个符号的意义。符合要求就可以戴符号,否则不算,这就是“正名”。这系统中的层次是由低而高,由小而大,由家而国而天下。每层各单位都有尊卑上下,在上者高于其他任何个人。天子等于天下,君等于国,父等于家。同姓的家合成族。家族是一体,荣则俱荣,灭则同灭。全族是一个人,一个人是全族,这不是孔子发明的。秦对商鞅,楚国对伍子胥的父亲,都是灭族。以后还扩充到灭三族,灭九族,以致明朝永乐皇帝朱棣灭方孝孺的十族。最少的是灭满门,全家抄斩。上有罪,责在下。父有罪,打儿子。这是中国历代的民俗,不是谁创造的。理论解说是孔门的:全体大于局部,大小系统中的尊、主等于全体。上下必须分清。任何个人都要排入森严的上下尊卑秩序。这个上下尊卑的系统结构为的是防止犯上作乱。下服从上就是不乱,不乱就是治,是太平。这个结构的符号系统就是“道”。“天下变道亦不变”,指示了以后两千多年的民俗心态。

(摘编自金克木《轨内·轨外》)

小题1:下列关于《论语》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论语》是传闻记录,里面有故事、有文章,形式多样;但因为受简和帛的限制,加之口头语的省略,意义常不太明白。

B.汉代将《论语》作为经书,有了科举考试后,它一直充当考试题目的来源,故而只有读书人最熟悉它、认可它。

C.《论语》的有些内容被编入笑话、谜语,有些内容被引用于庄重或不庄重的文字中,它提倡的“守孝”也成为礼俗。

D.《论语》中对人的不同称呼是有着区别亲疏、尊卑、贵贱作用的,它也正好符合中国民众历来的习惯心理。小题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论语》是高高在上的经典,但并没有远离普通老百姓的民俗心态,许多不识字的百姓也知道一些孔圣人的话。

B.孔子等人依据人的社会地位,把人们排成一个符号系统,对每一个符号都有相应的要求;“正名”就是要求每个符号都符合要求。

C.在孔子等人结构的关系网中,家族荣则俱荣,灭则同灭,如果一人犯罪,可以灭三族、灭九族乃至灭十族。

D.任何个人都要排入森严的上下尊卑系统结构,下不犯上,就是治,就是天下太平,这就可以称之为“道”。小题3: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3 分)

A.汉代以后,《鲁论》《齐论》编订成书,又经政府颁布,成为经书之一,可见《论语》原是孔门弟子的内部读物,起初并未定名。

B.教孩子读《论语》是私塾的普遍任务,教书先生被戏称为开“子曰铺”的,看来《论语》确实有雅俗共赏的一面 。

C.《论语》中单称“子”的被认为是指孔子,称“子”加姓的还有曾子、有子等,由此可知,被称“子”是受重视和受尊敬的体现。

D.由于符号系统中的层次是由低而高,由小而大,由家而国而天下的,所以上有罪,责在下,上尊而下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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