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材料1
在实在法,也就是各民族制定的各种法律之上有一更高的适用于一切民族永恒的自然法。自然法是与自然即事物的本质相适应的法,其本质为正确的理性。所以,自然法效力高于实在法。实在法必须反映和体现自然法的要求。 ——西塞罗
材料2
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其好坏是另外一回事,坏的法律仍然是法律,即使我们恰巧不喜欢它。——奥斯丁
(1)材料一反映了哪个法学流派的观点其基本主张是什么
(2)材料二又体现了哪个法学流派的核心主张

答案

参考答案:(1)材料一所反映的是自然法学派的观点,该学派的核心主张是法律之上还有更高的评价标准,或为神意或为事物之本质或为道德,当实在法与这些更高的评价标准相背离时就当然的丧失了法律效力。
(2)材料二反映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该学派主张法律的效力具有独立性,并不依赖于更高的标准,法律与道德没有必然联系,不存在法律因道德或其他标准的否定而丧失效力的问题。

解析: 西方法学流派的主要观点

选择题
翻译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