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原告应对哪些事实负举证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答案及解析] (1)原告需证明侵害行为的存在和侵害结果的发生,也即原告需证明造纸厂有排污的行为和自己的虾苗非正常死亡。前者排污水的行为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无需证明,而后者由原告提供的书面证据即可证明。在一般侵权案件中,受害人应当举证证明存在损害行为、损害结果、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当事人存在主观恶意。本案属于环境污染的侵权诉讼,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第3项的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则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定免除了原告证明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而由被告从相反方向举证因果关系的不存在,即在该事项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9条的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①众所周知的事实;②自然规律及定理;③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己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④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⑤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⑥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①、③、④、⑤、⑥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