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本案中法院的复议时间是否恰当复议期间,丙是否继续参加本案的审理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答案及解析] 根据民诉法第4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复议时间恰当,复议期间,丙要继续参加本案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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