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李某如果是为拖欠货款的迟延偿付而与程某订立仲裁协议,则该仲裁协议是否无效
答案
参考答案:有效。
解析:
《仲裁法》第1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仲裁协议的;(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案仲裁协议显然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况。李某订立仲裁协议有其自身利益的考虑,不管是否遵守了民事活动的诚实信用原则,但是只要没有明显违反法定情形,该仲裁协议仍然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