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该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哪些方面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答案
参考答案:在以下两方面违反了公司法规定:①无职工代表;②董事长兼任另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应经出资人(国家授权的机构)同意。
解析:
该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组成,违反了《公司法》第68条和第70条的规定。《公司法》第68条第2款规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的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而本案中的国有独资公司中的董事会中无职工代表,不能体现国有独资公司的民主性。另据《公司法》第70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未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不得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而本案中,该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仅经董事会决定还兼另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注意的是,该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数(4人)是合乎法律规定的,因为依《公司法》第68条第1款,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法定人数为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