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如何正确理解行政诉讼法中有关设定第三人的法律规定

答案

参考答案: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可见,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同被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而参加到诉讼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般而言,行政诉讼第三人有三个显著特征:其一,与诉讼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所谓“有利害关系”指的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该具体行政行为一旦生效,则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将因此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其二,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而是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诉讼参加人。他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若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还有权提出上诉。其三,参加到业已开始、尚未结束的行政诉讼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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