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6年某日,王某等人在叶某的饭店内吃饭后未付钱。数天后,王某等人路过叶某的饭店时,叶某便向其催讨,王某认为有损其声誉,当晚便纠集郑某等人到该店滋事,并以言语威胁,要叶某请客了事,叶某不从,王某即从郑某处取过东洋刀往叶某左臂及头部各砍一刀。此时,叶某拔出事先自备的尖刀还击,在店门口刺中王某胸部一刀后,冲出门外侧身将王某抱住,两人互相扭打砍刺。在旁的郑某见状即拿起旁边的一张方凳砸向叶某的头部,叶某转身还击一刀刺中郑某胸部后,又继续与王某扭打,将王某压在地上并夺下王某手中的东洋刀。王某和郑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叶某也多处受伤。则叶某的行为: ( )

A.不构成犯罪,属于正当防卫

B.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但属于防卫过当

C.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不属于防卫过当

D.构成故意杀人罪,不属于防卫过当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一般必须同时具备五个条件:(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这是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3)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对其他人不得进行正当防卫;(4)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这是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 (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这是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从本案发生的起因看,王某和郑某在饭店吃饭后未付钱,在他人催讨后,不仅不付钱,反而去寻衅滋事,进行行凶报复,这无疑是一种不法侵害行为。叶某是在这种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前提下进行反击,反击的对象也正是不法侵害人本人,因此满足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和主观条件。另外,刑法第 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 * *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理论界也有称之为“特殊防卫”或者“无过当防卫”,能否适用本条规定是确定叶某能否成立正当防卫的关键所在。从叶某的防卫目的看,他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因为叶某是在王某用东洋刀砍了他的左臂和头部各一刀之后才拔出尖刀还击的;之后,叶某又在与王某扭打砍刺中,发现在旁的郑某拿起一张方凳砸向其头部,才转身还击。由此,可以认定叶某的行为是在自身安全已经受到实际威胁,并且是相当严重、紧急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正当的还击。从不法侵害的性质看,王某和郑某的行为均属持械暴力行凶的犯罪行为,在对叶某侵害时,砍刺、打砸的部位又都是人体要害部位,这说明当时叶某正处于人身已遭到和将再遭到严重伤害、甚至危及生命的境地。故尽管叶某的行为最终致使两人死亡,仍然不属于防卫过当。因此A正确。

阅读理解与欣赏

消声混凝土“吞食”公路噪音

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公路噪声已成为人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近日,对公路两旁的居民来说,有了好消息:在距离德国一座立交桥约1公里的地方,交通噪音明显降低。原因在于,这一带的公路铺的是“开孔型沥青”,具有消声功能,可以“吞食”车轮滚动时发出的声响。

“开孔型沥青”之所以可以降低噪音,是因为用它铺设的公路表面有许多微小的孔隙,可以“吞食”车轮滚动时发出的声响。德国联邦交通局声学专家巴托洛梅乌斯说,这一技术是利用了声学上所谓的“排气效应”。当轮胎在路面上滚动时,会排挤与路面接触点上的空气,发出声响。而如果路面上有许多半露出来的孔隙,那么“排气效应”就不再发生,这样就达到降低噪音的目的了。但这种名为“OPA”的“开孔型沥青”的缺点是,这种路面经过一段时间车轮碾压后会变形,路面的孔隙会封塞,从而影响消声特性。长久下去,公路上的噪音又会重新变大,差不多8年之后,它就和常规的沥青公路没有什么区别了。

现在,德国联邦交通局的科研人员们正在开发两种更为“结实”的“消声混凝土”,原理与“开孔型沥青”相同,均利用微小孔隙达到消声效果。这两种“消声混凝土”:第一种可称为“空隙型混凝土”,第二种可称为“细槽型混凝土”。

 “空隙型混凝土”利用的原理和“开孔型沥青”相似,也是利用微小的孔隙。在浇铸这种混凝土时,不使用颗粒小于4毫米的沙子和粉尘等,也就是说,这种路面是由小石子组成的,而石子和石子之间有许多空隙。研究人员称,“空隙型混凝土”的情况会怎样,现在还不清楚,希望混凝土的脏污程度不会像沥青那么厉害。沥青里含有强粘结剂,是用来粘结石子的,但这种粘结剂会使灰尘和脏物也被牢牢地粘在上面。而“空隙型混凝土”不像沥青那样有粘结剂,所以它的使用期限会比“开孔型沥青”更长。

  目前,科学家们对另外一种减噪音混凝土的使用效果已经很有把握了,那就是经过特殊处理的水洗混凝土——“细槽型混凝土”。“细槽型混凝土”的具体生产过程是这样的:先做出普通的水洗混凝土路面,然后再用刷子刷它的表面,把上面的添加物刷掉。这样处理之后,便会出现一个平整的路面,没有很明显的上下起伏,或者是坑坑洼洼。随后,修路工人再在这样的表面上纵向铣出一道道的细槽。这些细槽的作用是,车轮滚压过来的时候,空气可以流进去;车轮滚走以后,空气又可以被放出来。这样,生成噪音的“排气效应”便会有所缓解。此外,这种混凝土的造价要低于“空隙型混凝土”,也更容易铺设。

  控制噪声还需要综合治理。中科院声学研究所张建平认为,从理论上说德国的实验为减低交通噪声提供了新的途径。我国也应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但同时,面对日益严重的噪声问题,还需全社会共同努力。

小题1:指出下列句子中划线词所指代的内容。(4分)

①差不多8年之后,就和常规的沥青公路没有什么区别了。

②从理论上说德国的实验为减低交通噪声提供了新的途径

小题2:消声混凝土能“吞食”公路噪音,概述其消声原理。(3分)

小题3:本文同时写“开孔型沥青”、“空隙型混凝土”、“细槽型混凝土”,其说明作用是什么?简要回答(3分)

小题4:文中两种消声混凝土哪一种更有发展前途?为什么?简述理由。(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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