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情: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有股东5人,王某、李某、张某和陈某是自然人股东,各持有公司2万元的股份,乙企业是法人股东,持有公司12万元的股份。王某欲将股份转让给丙企业,王某书面通知李某、张某、陈某和乙企业,李某不同意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丙企业,张某、陈某同意王某转让,乙企业收到王某的书面通知后迟迟不作出答复,直至两个月后通知王某不同意转让。王某、张某、陈某均认为王某有权转让,张某、陈某都主张优先购买权,但是购买的比例协商不成。
张某和陈某提出的购买条件低于丙企业,乙企业拒绝购买王某的股份,王某遂将股份转让给丙企业。李某坚决反对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丙企业,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丙企业后,李某要求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公司拒绝购买,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法院判决李某败诉。张某决定出国定居,在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丙企业。公司后来经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降低至8万元,并且办理了变更登记。由于公司经营困难,李某、陈某和乙企业均将股份转让给丙企业。
问题:

法院判决李某败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答案及解析] 法院判决李某败诉符合法律规定。必须发生法定情形,股东方有权要求公司收购自己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反对转让的股东无权要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规定了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法定情形,只要不符合这些情形,股东无权请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本题中反对股东向公司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份的情形不符合公司收购股东股份的法定情形,所以法院判决李某败诉符合法律规定。

解答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阅读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

材料一:

明清故宫建于北京城的中央,以南北为中轴线,坐北朝南,充分体现了皇权至上的封建统治思想,故宫城外是皇城,皇城外又有北京城,城城包围,显示了森严的等级制度。历史上,故宫基本格局主要分为外朝和内廷两部分。……外朝建筑高大森严,显示着皇权的至高无上;内廷建筑则庭院错落,自成体系,富于情趣。前朝后寝,分工明确,不得随便逾越,体现了中国自古以来等级分明、内外有别的伦理观念。

材料二:

公元前6世纪初,梭伦对国家 * * 机构进行了改革,使公民大会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审议并决定一切国家大事。所有合法的公民均有参与权、知情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元前6世纪末,克里斯提尼创立新的五百人议事会,每部落选出50人参加,议员名额依各居住区公民人数按比例分配。当选议员可以连选连任,但一位公民一生只能担任两届议员

材料三:

美国总统与议会议员均由选举产生。美国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员组成的国会。每州众议员人数与该州人口成正比,任期二年。国会拥有立法权、财 * * 、宣战权等。

材料四:

在西方民主制度下,国家大事的通过与否决的方式不一样,决策机构各国也不尽相同,反映了西方政治决策系统的差异性。

材料五:

据《华商报》消息:贵州省锦屏县平秋镇圭叶村,最近因一枚由本村村民发明刻制的“公章”而闻名全国。他们将刻有“平秋镇圭叶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字样的印章分为五瓣,分别由四名村民代表和一名党支部委员保管,村里的开销须经他们中至少三人同意后,才可将其合并起来盖章,盖了章的发票才可入账报销。这枚印章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公章”。

材料五中“史上最牛公章”“牛”在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