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一:某市劳动行政部门在对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甲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2010年3月1日,甲公司在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时,以工作证押金的名义向李某收取200元,至今尚未退还李某。
(2)王某自2010年4月1日起开始在甲公司工作,月工资3000元。直到2010年7月1日,甲公司才与王某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3)孙某自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在甲公司工作,月工资3000元。直到2011年1月1日,甲公司一直未与孙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1月2日,孙某要求与甲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遭到甲公司的拒绝。
(4)2010年8月1日,甲公司与周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已在甲公司连续工作12年的周某提出与甲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遭到甲公司的拒绝。
(5)2010年9月1日,甲公司与曹某的2年期劳动合同到期。曾某提出,由于自己与甲公司已经连续订立了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订立日期分别为2006年9月1日、2008年9月1日),而且自己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不良表现,因此,甲公司应当与自己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题。
根据资料(1),下列表述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
A.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甲公司将200元押金限期退还给李某本人
B.劳动行政部门应对甲公司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C.劳动行政部门应对甲公司处以1000元以上500O元以下的罚款
D.因甲公司的违法行为给李某造成损害的,甲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C
解析: 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时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