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06年1月,A公司、B公司、C公司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M股份公司,注册资本l 000万元。在创立大会上,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过半数通过,选举出了董事会成员五名(其中没有职工代表)和监事会成员五名(其中职工代表一名)。后经董事会选举, A公司董事李某任M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C公司董事王某任M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公司监事。M公司的章程规定,董事的任期为一年,期满再选。
M公司长期租赁S公司在市郊的厂房用于生产经营,2006年3月,双方约定S公司以100万元的价格将厂房转让给M公司。但传言该厂房会因城市规划而被拆迁,故双方约定,若厂房三年内被拆迁,合同解除。M公司尚未支付100万元的转让金。
2006年8月,B公司将其所持的20 000股M公司的股票交付转让给贺某。
2006年10月,董事长李某在任期后满前突然离开公司。由于与大股东长期不和,李某在离开时带走了M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凭证、公章、合同章、财务章、人名章,造成公司无法经营。其他董事召集召开临时董事会,选举原副董事长王某为董事长,但是由于所有手续均在李某手中,M公司无法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C公司对此心急如焚,多次书面与董事会、监事会交涉起诉李某,后者均表示无奈。
2006年年底分红时,A公司与M公司发生争议。A公司怀疑M公司没有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比例,而是提高比例提取任意公积金,从而减少了分配给股东的盈利。故A公司要求M公司提供近期股东大会记录和近期董事会会议记录以及公司的财务报告。董事会商议后由董事长王某予以答复,A公司作为公司发起人之一,至今未履行其出资义务,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其不得查看上述资料,也无权享有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董事会已经全票通过决议,在其制订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将A公司列入名单。经查,A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属实。
2007年10.月,M公司终因管理混乱,严重资不抵债,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并对公司财产予以清算。
请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下列1至6题。
1.M公司设立之初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答案

参考答案:对于李某的行为,C公司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因为李某擅自携带公司重要文件离开公司的行为,给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困难,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C公司虽然多次书面与董事会、监事会交涉起诉李某,但董事会、监事会均未起诉,因此其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李某。贺某在2006年10月份不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因为其连续持股没有达到180日。

解析: 《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见,李某的行为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C公司作为公司股东,虽然多次书面请求起诉季某,但董事会、监事会均未起诉,因此其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李某。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 4条规定,第152条规定的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贺某2006年8月成为M公司股东,到10月份其连续持股不足180日,因此不得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判断题
多项选择题 共用题干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