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根据下述情形,完成下列问题

张某于2008年3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上述申请于2010年3月1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授权公告文本的权利要求如下:

“1.一种摄影机,其特征为a和b。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影机,还包括特征c。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影机,还包括特征d。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影机,还包括特征e。

5.一种照相机,其特征为a和f。”

胡某于2011年3月1日提出宣告上述发明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了该请求,并决定于2011年7月10日举行口头审理

胡某于2011年7月20日请求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下列哪些情况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继续作出审查决定或不影响已作出的审查决定的有效性?()

A.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的决定

B.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

C.审查决定的结论已于2011年7月10日当庭宣布

D.专利复审委员会已于2011年7月18日发出书面审查决定

答案

参考答案:A, B, C, D

解析:

无效宣告请求的撤回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之前,无效宣告请求人撤回其请求或者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终止。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不终止审查程序。《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一章第2.3节规定,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复审请求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前撤回其请求的,其启动的审查程序终止;但对于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除外。请求人在审查决定的结论已宣布或者书面决定已经发出之后撤回请求的,不影响审查决定的有效性。由此可知,A、B、C、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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