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小王毕业于某外语学院,2年前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现在××部作为公务员努力工作,他的一位在异国定居的哥哥给他来信,说已为他联系好一所大学,并争取到了奖学金,让他辞掉工作,速去学习深造。经过反复考虑,小王终于下定决心辞掉工作去国外留学。但他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时,有关部门的领导说小王工作时间不到可辞职的年限,不能批准。小王对此很想不通,认为辞职是公务员的权利,不批准是不对的。而他的同事却笑他不明白国家公务员辞职制度。
谈谈你的看法。

答案

参考答案:国家公务员辞职制度,是指根据公务员本人意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终止同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而辞去现任职务的各种规定。小王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辞职,这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应当承认并给予保护。但我国的国家公务员辞职制度还规定了辞职的条件。其中规定,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3~5年)的国家公务员,不得辞职。而小王是2年前进入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的,工作时间还不到3年,所以他的辞职申请不能获批准。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满5年后,若不触及其他辞职条件,是应准予辞职的。

问答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百货商店——“晶晶百货商店”。甲、乙、丙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分成比例均为4:3:3,负责人为甲。2005年5月,因丙外出,甲与乙商议后与丁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因百货商店流动资金不够,甲决定向银行贷款15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甲以百货商店的一辆货车作抵押,但未办理登记。后因百货商店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经查: (1)合伙协议约定,凡10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2)甲曾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戊对百货商店的3万元债务; (3)百货商店除欠银行15万元以外,尚欠庚、申各3万元债务;(4)百货商店的财产价值15万元。
请问:
(1)该百货商店与银行所签抵押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设乙、丙以甲免除戊的债务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无效,甲的免除行为效力如何依据何在
(3)设银行、庚、申同时向百货商店行使债权,百货商店的财产应如何清偿为什么
(4)设百货商店的债权人银行、庚、申和乙的债权人辛同时向法院起诉,银行、庚、申主张用合伙财产清偿债权,辛主张用乙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清偿其债权,法院应优先支持谁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5)设百货商店的债权人银行、庚、申向法院起诉后,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能否对丙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为什么

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