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答案要点: (1)该条法律是关于遗嘱继承的规定。(1分) (2)遗嘱,是公民生前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和安排有关事务,并于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行为。(2分) (3)该法律规定的立法意义在于:尊重遗嘱人的意愿,明确遗嘱继承人的范围。(2分) (4)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适用遗嘱继承。第一,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由于遗赠扶养优于遗嘱适用,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虽有遗赠扶养协议但遗产中尚有协议未涉及的部分时,才能按遗嘱进行继承。第二,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第三,遗嘱继承人既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遗嘱继承人的范围:遗嘱继承人只限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即为:配偶、父母、子女以及有代位继承权的晚辈直系血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这些人中的数人或一人都可以成为遗嘱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有继承顺序,而在遗嘱继承中,只要是遗嘱继承人,都可以不分先后地直接取得遗产。(2分) 遗嘱的形式要件包括: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第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第二,继承人、受遗赠人;第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2分) (5)效力:具备遗嘱继承的以上要件,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即发生法律效力。(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