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施工单位承建一居民楼,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自拌C30混凝土,内隔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双坡屋面,防水材料为3mm厚SBS防水卷材,外墙为玻璃幕墙。生产技术科编制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方案。一层混凝土浇捣时,项目部对现场自拌混凝土容易出现强度等级不够的质量通病,制定了有效的防治措施。一层楼板混凝土浇筑完毕后,质检人员发现木工班组不按规定拆模。

该单位工程的临时供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的规定。

A.采用二级配电系统

B.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C.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D.采用一级漏电保护系统

E.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答案

参考答案:B, C

问答题

被告人×,系M市(县级市)质量技术监督站站长,1998年在M市兴建一座高塔时,承担对该塔施工的质量监督职责。该塔在1999年初验收后不久即垮塌,造成数人伤亡。此案由 M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于1999年3月5日以玩忽职守罪向M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的刑事责任,并向法院移送了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包括由Y大学土木工程系作为鉴定人署名盖章的鉴定书。该鉴定书称:×在该塔施工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放任严重不合格的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投入使用,致使该塔结构强度不足,最终导致该塔倒塌。 M市人民法院受理M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后,对案卷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提审了X,认为符合开庭审理的条件,决定于1999年3月25日开庭审理此案。法庭在3月18日向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3月23日向被告人送达了传票,向被害人、鉴定人等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了出庭通知书。在3月25日的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人以质量技术监督站不是国家机关,被告人不具备玩忽职守罪主体身份为由作了无罪辩护。法庭审判结束后,辩护律师将辩护词交给法庭工作人员,法庭表示拒收。审判长说:“你这种辩护意见是不能接受的。”遂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7年。案件定期宣判后第3日向被告人×送达了判决书。被告人×接到判决书后立即委托其律师通过M市法院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M市法院以上诉理由不足为由不予同意,于是×的律师直接向地区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地区中级法院经过二审审理,认为该案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但×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审判定玩忽职守罪不当,于是作出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决定。M市人民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重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7年。 问:请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指出在此案诉讼中存在哪些问题

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