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种类。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酣,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即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所谓适当,是指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者自己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记录影片中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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