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在此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甲公司明确表示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由此拥有了法定解除权。在此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考点] 预期违约和合同解除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第(二)种情形就是预期违约。本题中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故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居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预期违约。”《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乙公司仍可以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