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甲多次向特务机关写挂钩信,出谋献策预谋推翻人民政府,建立反动 * * 。下列对某甲的行为性质的认定错误的有

A.分裂国家罪

B.颠覆国家 * * 罪

C.特务罪

D.背叛国家罪

答案

参考答案:A,C,D

解析:《刑法》第105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 * * 、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 * * 、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条是关于颠覆国家 * * 罪的规定,结合题干中的情形可知,某甲构成此罪。   第102条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该条是关于背叛国家罪的规定。   第103条第1款:"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该条款是关于分裂国家罪的规定。   而至于特务罪,实际上《刑法》中并没有此罪名,而只有间谍罪。   综上所述,B项的认定正确,而其他各项的认定错误。

单项选择题 A1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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