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案例四:刘先生与李女士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双方对其它财产的分割均无异议,但对以下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刘先生婚前首付30万元,贷款70万元购买的房屋一套,婚后二人就贷款部分共同还贷,在离婚时,房屋贷款已还清。刘先生婚后与他人合资开办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刘先生出资80万元,占40%的股份,离婚时,刘先生的股份已增值至200万元,对于李女士是否出任公司股东的问题,过半数股东持否定意见。根据案例四回答93~96题。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分割,( )的说法是错误的。
A.李女士不可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B.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
C.其他股东在规定时间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李女士可以成为股东
D.能够用来证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的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书面声明材料
答案
参考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