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说明事件1~6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应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如事件6是建设单位的责任,应向承包单位补偿工期和费用分别为多少
参考答案:
解析: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承担责任划分: 事件1: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和增加的费用。 理由:是因建设单位造成的施工临时中断,从而导致承包商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的增加。 建设单位应补偿承包单位工期10天,费用3000元。 事件2:工期延误3天应由建设单位承担,造成20人窝工的费用应由承包单位承担。 理由:因为高于6级大风按合同约定属不可抗力。 建设单位应补偿承包单位工期3天。 事件3:应由建设单位承担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所延误的工期和增加的费用。 理由:冲坏的永久道路是由于不可抗力(合同中约定的大雨)引起的道路损坏,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其责任。 建设单位应补偿承包单位的费用:30工日×30无/工日=900元 事件4:应由承包商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增加的费用。 理由:该事件的发生原因属承包商自身的责任。 事件5: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承包单位承担费用增加的责任。 理由:外部供电故障属于第三方责任,不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应补偿承包单位工期2天。 事件6: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工期的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理由:施工图样是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停工待图属于建设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建设单位应补偿承包单位工期3天。 建设单位应补偿承包单位费用:(30×60×60%+9×1000×60%)元=6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