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般纳税企业,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丙材料计划单位成本为每公斤10元。该企业2007年3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1)“原材料一—丙材料”账户月初余额80 000元,
“材料成本差异(丙材料)”账户月初借方余额1 000元,
“材料采购——丙材料”账户月初借方余额21 000元。
(2)3月7日,企业上月已付款的丙材料2 000公斤如数收到,已验收入库。
(3)3月15日,从外地A公司购入丙材料6 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为58 590元,增值税额9 960.3元,企业已用银行存款支付上述款项。材料尚未到达。
(4)3月25日,从A公司购入的丙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100公斤,经查明为途中定额内内然损耗,按实收数量验收入库。
(5)3月31日,汇总本月发料凭证,本月共发出丙材料6 000公斤,全部用于产品生产。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并计算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及月末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应交税费写出明细科目和专栏)
参考答案:(1)3月7日收到材料
借:原材料 20 000
材料成本差异 1 000
贷:材料采购 21 000
(2)3月15日从外地购入材料
借:材料采购 58 5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 960.3
贷:银行存款 68 550.3
(3)3月25日收到3月15日购入的材料
借:原材料 59 000
贷:材料采购 58 590
材料成本差异 410
(4)3月31日
材料成本差异率=(1 000+1 000-410)/(80 000+20 000+59 000)=1%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60 000×1%=600(元)
借:生产成本 60 000
贷:原材料 60 000
借:生产成本 600
贷:材料成本差异 600
(5)月末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80 000+20 000+59 000-60 000)+(1 590-600)
=99 9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