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指出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 (1) 不妥之处: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以第45天不符合规定。 (2) 不妥之处:双方另行签订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案例中降低中标价的10%属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单项选择题 A1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