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二】 背景 某堤防加固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 (1)工程9月1日开工,工期4个月; (2)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按合同价的10%计,并按月在工程进度款中平均扣回; (3)保留金按5%的比例在月工程进度款中预留; (4)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的15%时,对超过15%以外的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 工程内容、合同工程量、单价及各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见下表。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9月8日,在进行某段堤防清基过程中发现白蚁,施工单位按程序进行了上报。经相关单位研究确定采用灌浆处理方案,增加费用10万元。因不具备灌浆施工能力,施工单位自行确定了分包单位,但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事件2:10月10日,因料场实际可开采深度小于设计开采深度,需开辟新的料场以满足施工需要,增加费用1万元。 事件3:12月10日,护坡施工中,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碎石垫层厚度局部不足,造成返工,损失费用0.5万元。 问题:

计算11月份的工程进度款、保留金预留和实际付款金额。(有小数点的,保留2位小数)

答案

参考答案:

11月的时候土方工程量超出合同总量自15%,达到16.7%,因此超出部分需要调价。12×(1+15%)=13.8(万m3),前两个月土方填筑已完成8万m3。 所以,11月份土方款:5.8×16+0.2×16 X 0.9=92.8+2.88=95.68(万元)。 本月工程进度款:95.68+0.3×380+0.3X 120=45.68(万元)。 保留金预留:245.68X0.05=12.28(万元)。 实际付款金额:245.68—12.28一(44.6/4)=222.25(万元)。

解析:

【解析】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工程进度款、保留金预留和实际付款的计算。案例中,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的15%时,对超过15%以外的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本土方填筑工程量为12万m3。11月份结束时土方填筑工程量为3+5+6=14(万m3)超出合同总量的15%,因此超出部分需要调价,前两个月土方填筑工程量为3+5=8(万m3),超出合同总量15%时的工程量:12X(1+15%)=13.8(万m3),11月份土方填筑款:(13.8—8)×16+(14—13.8)×16X 0.9=92.8+2.88=95.68(万元),所以本月工程进度款:95.68+0.3×380+0.3×120=245.68(万元);保留金预留:245.68×0.05=12.28(万元);实际付款金额:245.68—12.28一(44.6/4)=222.25(万元)。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A1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