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岁的男青年喜某与一做某生意的30岁的有夫之妇马某非法姘居。某日晚二人将各自的现款共1.5万元(其中喜某的5000元和马某的1万元)放一塑料袋内藏好。第二天下午喜某借口去医院看正在住院的母亲提前收摊儿走了。实际上喜某未去医院,而是回到姘居住处拿走了二人的1.5万元,且制造了住处被人入室行窃的假象。后喜某与马某一起报了案。3天后案件告破,喜某退还马某的1万元。
喜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答案
参考答案:
喜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不是侵占罪。本案涉及盗窃罪和侵占罪的认定问题。原因:首先,喜某从非法姘居处拿走财产的行为是一种秘密窃取的行为。其次,侵占罪的典型特征是行为人对财产的占有是合法的,但基于合法占有行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侵吞行为。本案中,喜某和马某放钱的地方是二人的非法姘居处,喜某从非法姘居处将钱拿走,这表明喜某对钱的占有并非是合法占有,因此,不能将喜某的行为认定为构成侵占罪。再次,马某将自己的1万元钱存放于非法姘居处,但这并不意味着该笔钱脱离了马某的实际控制,即马某对1万元钱仍享有所有权,并基于所有权享有合法占有关系。基于上述三点,喜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