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一)律师张某2012年10月取得收入情况如下: (1)从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取得应税工资7000元,通信和交通补贴1000元,办理业务分成收入23000元,在分成收入案件办理过程中,张某以个人名义聘请了一位兼职律师刘某协助,支付刘某报酬5000元。 (2)张某10月份为一家公司做法律咨询,取得该公司一次性劳务报酬30000元,直接捐给一家养老院10000元。 (3)张某每周在当地报纸上回复读者的咨询信件,10月份取得报社支付稿酬4000元。 (注:分成收入扣除办案费用比例为30%) 要求:
10月份张某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345
B.3815
C.4145
D.5620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解析:张某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3000×(1-30%)+7000+1000-3500]×25%-1005=4145(元)。 【提示】此题知识点已过时。按照2014年教材规定,这里的分成收入扣除办案费用比例应为35%,张某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3000×(1-35%)+7000+1000-3500]×25%-1005=385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