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企业是某市(不属于经济发达地区)的一家国有企业。2003年度该企业的收入总额为8000万元,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合计为6000万元,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扣除的计税工资、职工工会经费、捐赠、业务招待费和租赁费等合计为500万元,资本性支出、违法经营的罚款等项目合计为800万元。
请综合分析、回答本案涉及的下列法律问题。

根据税法规定,允许甲企业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为其计税工资总额的( )。

A.1.5%

B.2%

C.3%

D.3.5%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 职工工会经费的扣除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2款第3项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 14%、1.5%计算扣除。所以,本题选B项。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