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金某11年前曾因犯走私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服刑8年后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被假释,现在,即在假释考验期内的第3年,金某因犯抢劫罪而被撤销假释并重新收押。在对金某所犯抢劫罪进行审讯过程中,金某又主动交代了自己在因走私罪被判刑前还曾经入户行窃一次(得赃款2000元),而司法机关并未发现的犯罪事实。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金某在犯前述盗窃罪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而金某因逃往外地而未被立案的公安机关抓获,则对金某又当如何处罚

答案

参考答案:如果金某是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外逃而未被判处盗窃罪的,则依照我国《刑法》第88之规定,对该罪的处罚应当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因此,尽管其盗窃数额并不大,且自犯罪行为实施起已经经过10年,仍然要受到追诉。在此情形之下,对金某所犯的三个罪,应当进行如下处理:先对发现的盗窃罪和新犯的盗窃罪分别作出判决,然后把盗窃罪所判处的刑罚和走私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之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然后把该刑罚扣除已经执行的8年有期徒刑后的剩余未执行刑罚与抢劫罪所判处的刑罚,再依照第69条之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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