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打算购买一种股票长期持有,不准备出售,预计近两年的固定股利增长率为8%, 1年后每股可以获得1元股利,从第3年开始股利以固定的增长率4%增长,该股票的必要收益率为10%。
已知:(P/F,10%,1)=0.9091,(P/F,10%,2)=0.8264
要求:
(1) 计算股票的内在价值;
(2) 如果该股票目前的市价为18元,甲是否会购买。

答案

参考答案:
(1) 对于不准备出售的股票而言,股票的内在价值=各年股利在第1年初的现值之和,其折现率为股票的必要收益率。根据题意可知:
第1年股利的现值=1×(P/F,10%,1)=0.9091(元)
第2年股利的现值=1×(1+8%)×(P/F,10%,2)=0.8925(元)
从第3年开始符合长期持有、股利固定增长的股票估价模型
因此,第3年及以后的股利在第3年初的现值之和=1×(1+8%)×(1+4%)/(10%- 4%)=18.72(元)
需要注意的是:18.72元表示的并不是第3年及以后的股利在第1年初的现值之和,而是第3年及以后的股利在第3年初的现值之和,因此,应该对18.72元复利折现2期,计算得出第3年及以后的股利在第1年初的现值之和,即:第3年及以后的股利在第1年初的现值之和=18.72×(P/F,10%,2)=15.4702(元)
因此,股票的内在价值=0.9091+0.8925+15.4702=17.27(元)
(2) 因为股票目前的市价(18元)高于股票的内在价值(17.27元),所以,甲不会购买该股票。

单项选择题 B型题
问答题

案情:位于某市甲区的天南公司与位于乙区的海北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海北公司承建天南公司位于丙区的新办公楼,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新办公楼施工过程中,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工程增加工作量、工程进度款等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在交涉过程中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将争议提交某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其后天南公司考虑到多种因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合同。   法院在不知道双方曾约定仲裁的情况下受理了本案,海北公司进行了答辩,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在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法院裁定被告停止施工,法院未予准许。开庭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会谈录音带和会议纪要,主张原合同已经变更。被告质证时表示,对方在会谈时进行录音未征得本方同意,被告事先不知道原告进行了录音,而会议纪要则无被告方人员的签字,故均不予认可。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认为一审判决错误,提出上诉,并称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法院对本案无诉讼管辖权。   二审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二审过程中,海北公司见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本公司的主张,又向二审法院提出反诉,请求天南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天南公司考虑到二审可能败诉,故提请调解,为了达成协议,表示认可部分工程新增加的工作量。后因调解不成,天南公司又表示对已认可增加的工作量不予认可。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

对于海北公司提出的反诉,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