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设计条件]

·某场地剖面如图2-4-10(a)所示。

·拟在保护建筑与古树之间建造一栋配套用房,要求配套用房与保护建筑的间距最小;拟在古树与城市道路之间建造会所、9层住宅楼、11层住宅楼各一栋,要求建筑布局紧凑,使拟建建筑物与古树及与城市道路的距离尽可能大。

·建筑物均为条形建筑,正南向布局。拟建建筑物的剖面及尺寸见示意图。

·保护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三级,其他已建、拟建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当地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系数为1.5。

·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任务要求]

·根据设计条件在场地剖面图上绘出拟建建筑物。

·标注各建筑物之间及建筑物与A点、城市道路红线之间的距离。

·根据作图结果,在下列单选题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题目]: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

[解题方法]

1.确定管理用房位置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要求可知,耐火等级为三级民用建筑与耐火等级为二级的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7m。所以耐火等级为三级的保护建筑与拟建配套用房的防火间距为7m,距离保护建筑南侧外墙7m设置配套用房,如图2-4-10(c)所示,所以选择题第1题应选答案B。

2.确定两栋拟建住宅的位置

由于会所是公共建筑,不需要考虑日照间距的影响,故将其放在高层建筑的北侧阴影区域,方可使建筑间距达到最小,所以我们先考虑两栋拟建高层住宅的位置,最后再确定会所的位置。

根据规范,住宅建筑按层数划分高层建筑及其他民用建筑,少于10层的住宅建筑为多层住宅,10层及10层以上的为高层住宅。因此9层27m的住宅楼为多层住宅,其防火间距应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9层27m的住宅楼以下简称为拟建多层住宅);11层33m住宅楼为高层住宅,其防火间距应遵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层33m住宅楼以下简称为高层住宅)。我们可以先计算出拟建多层住宅、拟建高层住宅、拟建会所和已建商业建筑的日照间距:

D1(拟建多层住宅)=H1(拟建多层住宅)×L=27m×1.5=40.5m

D2(拟建高层住宅)=H2(拟建高层住宅)×L=33m×1.5=49.5m

D(拟建会所)=H(拟建会所)×L=6m×1.5=9m

D(已建商业建筑)=H(已建商场)×L=5m×1.5=7.5m

由于古树和城市道路之间有一栋已建商业建筑,所以两栋拟建住宅有两种布置方法:

(1)将两栋拟建住宅布置在已建商业建筑的同侧。由于已建商业建筑和城市道路之间的间距(30m)不能满足两栋拟建住宅同时布置于商业建筑北侧的日照间距,故只能将其同时布置于商业建筑南侧。

(2)将两栋拟建住宅分别布置于已建商业建筑的南北两侧。

若按方法(1)将两栋拟建住宅均布置在已建商业建筑的南侧,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1995)(2005年版),高层建筑与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9m,所以距离已建商业建筑南侧9m布置拟建高层住宅。由于拟建多层住宅的日照间距40.5m大于它与拟建高层住宅的防火间距9m,所以将40.5m作为两拟建住宅的控制间距,在拟建高层住宅南侧40.5m处布置拟建多层住宅,如图2-4-10(d)所示,则拟建住宅距离古树的距离为2.5m,距离太近,不是最佳方法。

若按方法(2)将两栋拟建建筑分别布置于已建商业建筑的南北两侧,则也有两种方案:

1)将拟建多层住宅布置于已建商业建筑的南侧,拟建高层住宅布置于已建商业建筑的北侧。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2005年版),高层建筑与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9m,则拟建高层住宅与已建商业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9m,大于二者之间的日照间距7.5m,所以以9m作为二者的控制间距,在已建商业建筑的北侧9m处布置拟建高层住宅,如图2-4-10(e)所示,则拟建高层住宅和已建9层27m住宅的距离为43m小于二者的日照间距49.5m,不满足题目要求,此方案不可行。

2)将拟建多层住宅布置于已建商业建筑的北侧,拟建高层住宅布置于已建商业建筑的南侧。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可知,二级耐火等级的民用建筑之间防

火间距为6m,所以拟建多层住宅与已建商业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6m。又因为已建商业建筑与拟建多层住宅的日照间距为7.5m,大于其防火间距6m,故以7.5m作为二者的控制间距。在已建商业建筑的北侧7.5m处布置拟建多层住宅,拟建多层住宅和已建9层27m住宅的日照间距40.5m小于题目场地中的距离44.5m,满足题目要求,此方案可行,如图2-4-10(f)所示。那么,沿城市道路拟建多层住宅与道路红线的距离为11.5m,所以选择题第3题应选答案D。

将拟建多层住宅布置于已建商业建筑的南侧,由于拟建多层住宅和拟建高层住宅之间的日照间距49.5m,所以以49.5m作为拟建多层住宅和拟建高层住宅之间的间距,如图2-4-10(f)所示。此时,拟建高层住宅与已建商业建筑之间的距离为27m,大于二者应有的防火间距9m,所以满足要求。

3.确定会所位置

若将会所布置于拟建高层住宅的南侧,则距离古树距离过近,不是最佳方案,应该将会所布置于拟建高层住宅和已建商业建筑之间,方可满足题目中拟建建筑与古树间距离尽可能大的要求。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可知,二级耐火等级的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为6m,所以拟建会所与已建商业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6m。由于已建商业建筑不需要考虑日照间距,则拟建会所与已建商业建筑的间距应是二者的防火间距6m,距离已建商业建筑南侧6m处布置拟建会所,如图2-4-10(g)所示。那么,已建商业建筑与拟建会所的间距为6m,所以选择题第2题应选答案A。

由于拟建高层住宅和拟建会所之间需要考虑防火间距,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2005年版),高层建筑与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9m,则拟建高层住宅与已建会所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为9m,因此应该将拟建高层住宅向南侧移3米,使其和已建会所之间的间距为9m,则与拟建多层住宅之间的间距相应调整为52.5m,如图2-4-10(h)所示。A点与北向的最近的拟建建筑物即拟建高层住宅的距离为33m,所以选择题第4题应选答案A。

综上,标明各建筑物之间及建筑物与A点、城市道路红线之间的距离。

4.标注相关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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