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支付乙公司的货款,于2005年2月4日给乙公司开出一张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又因为购物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不久发现丙公司无货可发,是欺骗自己,于是立即通知付款人停止支付。但丙在取得汇票后,已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支付货款。丁公司持汇票向付款人请求付款,遭到拒付。
问:
丁公司如果不获付款,在取得拒绝证明后,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 |
参考答案:
解析:丁公司是最后的持票人,它可向甲、乙、丙中任何一个或全部行使追索权。
甲公司为支付乙公司的货款,于2005年2月4日给乙公司开出一张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又因为购物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不久发现丙公司无货可发,是欺骗自己,于是立即通知付款人停止支付。但丙在取得汇票后,已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支付货款。丁公司持汇票向付款人请求付款,遭到拒付。
问:
丁公司如果不获付款,在取得拒绝证明后,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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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丁公司是最后的持票人,它可向甲、乙、丙中任何一个或全部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