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10年9月,甲和乙合作共同研制出一种节能环保电池,2010年11月底,甲移民到新加坡。2011年3月11日,乙以50万元的价格将该节能环保电池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丙。2011年3月20日,丙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知识产权局提交了该节能环保电池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局于丙寄出申请的第15日收到其申请。2011年10月26日,该项实用新型节能环保电池被授予专利权,丙取得专利权后即缴纳了年费。2011年11月12日,丙发现丁有限公司生产的电池的产品和包装上标注了其节能环保电池的专利号,于是以丁有限公司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另有戊在2011年3月11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则专利权授予谁并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其专利权应授予戊。根据专利法律制度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先后在同一或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以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授予申请在先的人。申请先后的确定以申请日为准。案例中,戊的申请日期为2011年3月11日,而丙的申请日期为2011年3月20日。故应授予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