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二)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
请回答以下各题:

如果本案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郑某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只有江某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江某有罪

D.郑某是被害人而不是证人

答案

参考答案:A,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列’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本案中不属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的损失,所以只能由郑某自己而不是人民检察院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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