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被告人胡某,男,15岁,是某市初中学生。2011年3月26日下午,胡某与其同班同学赵某等3人在一铁道路口玩耍。约3时许,一列旅客列车从远处开来,胡某约其他三人一起向火车扔石头,另外三人由于在一边玩耍,并未理会胡某。待列车驶过,胡某开始向火车扔石头,正巧击中旅客王某(男,时年64岁),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为颅骨骨折导致颅内大出血而死亡。被害人王某的妻子刘某提出,鉴于胡某未成年,不懂事,请求人民法院多判赔偿,少判刑罚,被告人表示同意。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在本案的诉讼参与人中哪些是当事人,哪些是其他诉讼参与人
答案
参考答案:《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员和翻译人员。从案情出发,被告人胡某为未成年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6条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因此,必须有律师参加辩护。故本案的当事人为被害人王某、被告人胡某、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王某之妻刘某,其他诉讼参与人为证人赵某等3人、辩护人、鉴定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