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地处市区,2009年1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购进A种烟丝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供货方代垫运费.1000元,款项已付,材料已验收入库。取得运费发票注明的运费600元,建设基金200元,保管费100元,装卸费100元;A种烟丝本月有50%被生产甲卷烟所耗用;
(2)购进B种烟丝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000元,增值税6800元,款项已付,材料已入库;
(3)购进自用小汽车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0000元,增值税51000元,款项已付;
(4)接受某公司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5)购进税控收款机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税额3400元;
(6)上月购入的A种烟丝因火灾损失30000元,等待处理;
(7)销售甲种卷烟6箱,对外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000元,增值税款25500元;
(8)以自产甲种卷烟2箱,每箱10000元(成本价)赠送友好单位;
(9)从农民手中收购一批烟叶,开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金额100000元,已实际支付价外补贴;
(10)将收购的烟叶100000元发往某县城一烟丝企业,委托丙企业加工烟丝,支付加工费5000元,增值税850元;丙企业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
(11)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直接出售,取得价款360000元,增值税61200元。(已知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本期外购烟叶支付的烟叶税;
(2)本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本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4)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
(5)烟丝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6)本期准予抵扣的消费税;
(7)本期应纳消费税;
(8)本期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参考答案:(1)本期外购烟叶支付的烟叶税:
烟叶收购金额=100000×(1+10%)=110000(元)
烟叶税应纳税额=110000×20%=22000(元)
(2)本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本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6800+17000+3400+850+(110000+22000)×13%+(600+200)×7%-30000×17%
=17000+6800+17000+3400+850+17160+56-5100=57166(元)
(3)本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本期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0+2×150000÷6×17%+61200]=95200(元)
(4)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
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95200-57166=38034(元)
(5)烟丝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10000+22000)×(1-13%)+5000]÷(1-30%)×30%=51360(元)
烟丝企业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1360×5%=2568(元)
(6)本期准予抵扣的消费税
本期准予抵扣的消费税=100000×30%×50%=15000(元)
(7)本期应纳消费税
本期应纳消费税=(6+2)×150+150000×45%+2×25000×45%-15000
=1200+67500+22500-15000
=76200(元)
(8)本期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本期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38034+76200)×(7%+3%)=1142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