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张某出国前将家中祖传的一对花瓶交给胡某保管。几个月后,胡某突发心肌梗塞病故。胡某的女儿胡楠以为花瓶为其父所有,因办丧事需大笔现金,故将花瓶以合理价格卖给了朋友陈某。第二天,陈某依约交付了全款,并将花瓶取走。一年后,张某回国,到胡某家欲取走花瓶,得知胡楠已将花瓶卖给了陈某。 问:(1)张某是否有权向陈某要回花瓶为什么 (2)张某对胡楠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1)张某无权向陈某要回花瓶。理由:胡楠将花瓶卖给陈某,属无权处分行为。而陈某取得花瓶时是符合善意取得所有权条件的,故陈某已取得花瓶所有权。 (2)张某对胡楠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理由:陈某的善意取得,使张某丧失了对花瓶的所有权;但是,胡楠的无权处分行为,损害了张某的权益,依法负有损害赔偿责任。[解题指导] 本题结合无权处分、善意取得制度以及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考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合题目给定事实,可以作出上述答案,参见理由部分,此处不赘。[错误防范] 应当细致掌握善意取得的要件,正确认识案例给定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