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二) 某生产企业,2008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3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3 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l7万元,己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 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
下列关于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
B.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C.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D.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
答案
参考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