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肺主治节范畴的是()
A.主持呼吸运动
B.调节全身气机
C.调理血液运行
D.调节津液代谢
E.调理冲任二脉
参考答案:E
2001年12月26日,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中国A公司向美国B公司出售一批黄豆粕,交易条件CIF(洛杉矶),总价值27945.24美元,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中国A公司分别与保险公司、远洋运输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运输合同。该批货物于2002年3月22日装载于某远洋运输公司的“永安号”船舶上,并于3月25号起航。航行途中,由于天气恶劣,船舶不慎触礁沉没,船上的货物全部损毁。美国B公司闻讯,欲通知开证行花旗银行纽约分行拒绝付款。 请问:
美国D公司是否有权要求银行拒付货款?银行是否应该拒绝付款?
集团这种社会造物的构成元素是()。
A、情感
B、血缘
C、人
D、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