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李亮与扬扬于1996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经常争吵。李亮多次与扬扬协商离婚,均因子女和财产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而作罢。2003年2月,扬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李亮的婚姻关系。设法院受理扬扬提出的离婚诉讼,但判决生效后,扬扬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正,她可以下列哪些事项申请再审()

A.判决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

B.判决允许离婚

C.判决书中的笔误

D.子女的抚养权问题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本题涉及再审的要求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民诉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符合条件,应立案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对于判决中的笔误,应由法院裁定更正,不能申请再审。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根据案件的性质可以申请再审。故本题选项为AD。

单项选择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