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根据公司法规定,该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未弥补的亏损达2000万元
B.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持有该公司15%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E.董事会人数减至5人时
答案
参考答案:A,B,C,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