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 【材料二】 |
【材料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20日在首都北京,庄严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宪法以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这个宪法巩固了我国人民革命的成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并且反映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和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愿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54年)序言》
(1)1949年。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
(2)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是我国第一部
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也是我国有史以来真正反映人民利益的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一颁布实施,《共同纲领》完成历史使命,并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