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选择题

厦门市文曾路有一个怪坡,洒在怪坡地面上的水看起来能向上流,某游客把小轿车熄火后停放在怪坡上,小轿车居然能自动向“坡顶”运动,对此现象的解释你认为正确的是                      (    )

A.参照物造成视觉错误,其实小轿车在下坡

B.小轿车受到强大的磁力作用向上运动

C.小轿车受到重力方向是斜向上的,不是竖直向下

D.小轿车由于惯性保持运动状态

答案

答案:A

A、小轿车的向下运动,说明其受到了力的作用,而此时只受到重力的作用,重力的方向是向下的.这里所说的向上是一种视觉错误,其实小车是向下运动.故A正确.

B、周围环境只有地磁场,而地磁场产生的磁力不足以将轿车吸引前进.故B错误.

C、重力的方向始终是竖直向下的,故C错误.

D、小车已经停在怪坡上,由于惯性,它应该保持静止状态,而不是保持运动状态.故D错误.

故选A.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2002年11月,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在C市签订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收集曲目、进行艺术处理并解决有关版权问题,由乙公司制作发行名为"北方之夜"的90分钟歌曲录音磁带一盒。后甲公司收集歌曲24首在本单位进行艺术处理并制成母带。乙公司因设备发生故障,由该公司工作人员李四等人去D市丁公司请其协助制作磁带,丁公司派职工张三等人参与制作,事后,乙公司付给D市丁公司4万元设备磨损和劳务费。该磁带后在E市、 F市发行。此后,丙公司认为"北方之夜"中的第1、 2两首歌曲版权应归其所有,戊公司认为第3、4、5三首歌曲版权应归其所有,二单位发现"北方之夜"署名单位为甲公司和乙公司,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将丙公司和戊公司列为原告,将甲公司和乙公司列为被告,经审理判决确认被告行为构成侵权。法院于2004年4月16日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此后连降暴雨,造成交通不便,直到5月13日两被告才以"事先曾与丙公司和戊公司打过招呼"为由对判决表示不服,并到邮电局向法院寄发了上诉状。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即按协议对原告进行了赔偿,并口头表示道歉。法院送达调解书时,原告对调解书中的措辞提出异议并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法院采取留置送达方式,就此结案。

本案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有何不当应当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