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有A、B、C、D、E、F共6家承包人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有6家承包人均满足业主要求。该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法评标,评标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评标的具体规定如下。
(1)第一阶段评技术标
技术标共计40分,其中施工方案15分,总工期8分,工程质量6分,项目班子6分,企业信誉5分。
技术标各项内容的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数。
技术标合计得分不满28分者,不再评其商务标。
表1为各评委对6家承包人施工方案评分的汇总表。
表2为6家承包人总工期、工程质量、项目班子、企业信誉得分汇总表。


(2)第二阶段评商务标 商务标共计60分。以标底的50%与承包人报价算术平均数的50%之和为基准价,但最高(或最低)报价高于(或低于)次高(或次低)报价的15%者,在计算承包人报价算术平均数时不予考虑,且商务标得分为15分。 以基准价为满分(60分),报价比基准价每下降1%,扣1分,最多扣10分;报价比基准价每增加1%,扣2分,扣分不保底。
下表为标底和各承包人的报价汇总表。

(3)评分的最小单位为0.5,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问题
若该工程未编制标底,以各承包人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作为基准价,其余评标规定不变,试按原定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