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殊情形下,开证申请人、开证行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除外:
A.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
B.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
C.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
D.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10条规定,开证申请人、开证行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有本规定第八条的情形,并认为将会给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二)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三)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四)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 本题是对新法条的考查,正确答案是ABCD。考生应该注意第(三)(四)中都要求付款或者议付的行为必须是善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