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达公司是一家汽车制造厂,旺源公司是一家汽车贸易商行,作为明达公司的子公司旺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推销明达所生产的汽车。2004年双方发生如下交易: (1) 2004年4月1日旺源公司出售汽车一台,售价为18万元。假定不存在其他税费。该汽车是2002年6月1日购自明达公司,当时该商品的交易价为50万元,毛利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款项于当日交割完毕。旺源公司将购入的汽车作为固定资产服务于营销部门,另支付了调试费1.5万元,并采用:年期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无残值。明达公司对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可收回价值孰低法,2002年末该汽车的可收回价值为40.5万元,2003年末的可收回价值为33.25万元。 (2) 2004年12月1日明达公司赊销汽车给旺源公司,售价为100万元,毛利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 (3) 旺源公司对存货的期末的计价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采用单项比较法计算存货的跌价损失。假定存货跌价准备不随着商品的销售同步转出,而采取期末调账的方式修正存货的跌价准备.旺源公司年初库存汽车中购自明达公司的价值300万元,该批存货交易当时的毛利率为25%,年初的“存货跌价准备”中对应该批商品的金额为86万元。 (4) 旺源公司2004年10月1日将来自明达公司的汽车销售给华夏公司,结转销售成本280万元,旺源公司采用先进先出法认定存货的发出计价。 (5) 旺源公司根据行情推定来自明达公司的汽车可变现净值为93万元。 (6) 年初明达公司的应收账款中属于应收旺源公司的有234万元,当年收回了58.50万元,坏账提取比例为10%。 [要求]根据以仁资料做出如下会计处理; (1)做出明达公司与旺源公司2002—2004年固定资产内部交易的抵销分录。 (2)做出明达公司与旺源公司2004年存货内部交易的抵销分录。 (3)做出明达公司与旺源公司2004年内部应收、应付账款的抵销分录。
参考答案:
解析:(1) 固定资产内部交易的抵销处理: ①2002年的抵销分录如下: a.借:主营业务收入 5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 固定资产原价 10 b.借:累计折旧 1 贷:营业费用 1 c.由于旺源公司年末固定资产折余价值=60-60÷5÷2=54(万元),相比期末可收回价值 40.5万元,应提取减值准备13.5万元,而总集团认可的年末固定资产折余价值=50-50÷5÷2=45(万元),相比期末可收回价值40.5万元,应提取减值准备4.5万元;旺源公司的减值计提口径相比总集团显然多提了9万元,所以,应做如下抵销: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 贷:营业外支出 9 ②2003年的抵销处理: a.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10 贷:固定资产原价 10 b.借:累计折旧 1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1 c.由于旺源公司和总集团均认定2003年初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40.5万元,所以双方认定的当年折旧额均为9万元(40.5÷4.5),并不存在差异,也就无须对此抵销了。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9 d.2003年末旺源公司和总集团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均为31.5万元(40.5—40.5÷4.5),相比期末可收回价值33.25万元,旺源公司做了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75 贷:累计折旧 3 营业外支出 1.75 而总集团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75 贷:累计折旧 1 营业外支出 1.75 两相比较应做如下抵销: 借:累计折旧 2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③2004年抵销分录情况: 由于旺源公司与总集团均认可固定资产的期初账面价值为33.75万元,则无论是当年的折旧口径还是出售的损益口径均相同,无须对此抵销。又因为固定资产在当年出售后,固定资产的各项指标均在合并报表时不存在,其各自与总集团的差异相互抵销,当年就不存在抵销分录了。 (2) 明达公司与旺源公司2004年存货内部交易的抵销处理: ①抵销旺源公司年初“存货跌价准备”中不被总集团认可的部分: a.年初旺源公司内部交易购入存货的价值中总集团认可的部分是225万元[300×(1- 25%)]; b.根据该批存货已提准备86万元,可认定该批存货的年初可变现净值为214万元; c.总集团认可的存货跌价准备为11万元,相比已提准备86万元,不认可75万元的减值计提 d.抵销分录如下; 借:存货跌价准备 75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75 ②当年存货内部交易的抵销处理: a.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75 贷:主营业务成本 75 b.借:主营业务成本 (20×25%)5 贷:存货 5 c.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80 存货 20 d.由于总集团认可的年末存货的价值为95万元(20×75%+l00×80%),相比期末存货的可收回价值93万元,应提足的跌价准备为2万元,再针对总集团所认可的年初已提准备11万元 (225-214),总集团认为当年应反冲9万元的跌价损失;而旺源公司则认定应反冲59万元[86- (120—93)]的跌价损失。 借:管理费用 40 贷:存货跌价准备 40 (3)当年内部应收、应付账款的抵销: ①借:应付账款 292.5 贷:应收账款 292.5 ②借:坏账准备 23.4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23.4 ③借:坏账准备 5.85 贷:管理费用 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