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业主投资建设一工程项目,该工程是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受范围的工程。该工程由A、B、C三个单位工程组成,各单位工程开工时间不同。该工程由一家承包单位承包,业主委托某监理公司进行施工阶段监理。
(1)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开工报审表”时,要求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报审表”中注明各单位工程开工时间。监理工程师审核后认为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经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署意见,报建设单位。
(2)监理单位在进行本工程的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归档时,将下列监理文件做短期保存:①监理大纲;②监理实施细则;③监理总控制计划等;④预付款报审与支付。
(3)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认真审核了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
问题
监理单位的以上做法有何不妥应该如何做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工程开工报审表”时,应从哪些方面进行审核
参考答案:监理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及其正确做法,监理工程师审核的内容分别如下。
(1)不妥之处
1)要求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报审表中注明各单位工程开工时间。
正确做法:要求承包单位在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都应填报一次工程开工报审。
2)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经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署意见。
正确做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不得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署。
(2)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工程开工报审表”时应从以下各方面进行审核:
1)工程所在地(所属部委)政府建设主管单位已签发施工许可证;
2)征地拆迁工作已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测量控制桩、线已查验合格;
5)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6)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