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位于淮河之滨的某市公安局、气象局等机关,向淮河上的过往船舶收取治安费和气象服务费等费用。该行为直接违反国务院关于禁止“乱收费”的规定,引起航运企业的不满,损坏了政府的形象及行政行为的公信力,已被勒令取缔,将其所收费款没收归于财政。然而,上述措施虽然剥夺了乱收费机关不该取得的利益,救济了社会秩序,却未予受害当事人以民事救济,引起人们的质疑。 请用民法学知识分析:上述乱收费行为究竟属侵权行为还是不当得利试从法律要件入手,说明理由。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