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某县法院的法官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时认为该合同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德,因此判定该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德都是法的渊源
B.在本案审判中,法官的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
C.判决的可接受性是法官在判案过程所考量的因素
D.违反公共道德的民事行为也可能被法院判为无效,这说明在司法审判中,道德规范具有和法律规则同等的法律效力
参考答案:A,B,C
解析:法律、行政法规属于法的正式渊源,社会公德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因此,A项说法正确。 首先是否符合社会公德的要求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判断,法官在审判中,判断该合同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德的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因此,B项说法正确。 法官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利用一种带有价值取向的观点来解释法条,而非是纯粹的法条的直接规定来对案件进行客观的判断,必然要考虑判决是否能够被当事人接受。因此,C项说法正确。 在社会生活中,法律调整是主要的,是常态,道德调整只是法律调整的一个补充形式,因此,法律规则的效力高于道德规范的效力,D项的说法错误。